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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(2021年第5号)

发布时间:2021年09月03日 20:24  访问量:  来源:  责任编辑:曹睿亮  审核人: 字号: 打印

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学院的工作要求,经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现将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:

一、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进入校门的管控

各部门(单位)精准掌握本部门(单位)在职教职工(在编和在人事处备案院聘人员)、离退休人员、部门(单位)聘用人员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,返回居住地的职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,做到非必要不聚集、不出区、不跨市,非必须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。未返回工作期间常住地(学院或呼、包地区)的,做好向本人所在部门(单位)报备的工作。师生进入公共场所,切实采取防护措施,做好自我防护,最大限度减少聚集,不组织、不参加大型集会。

师生员工返校途中,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提前做好行程规划,避免途径中高风险地区。务必做好个人防护,佩戴口罩,尽量避免接触公共设施,勤洗手,与同乘人员尽量保持距离,不聚集。原则上,学生家长不得陪同学生入校,学生工作处(部)、团委及各教学单位做好迎接学生入校及运送行李准备工作。

学院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,全体师生返校时需查验健康码、行程码,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,体温监测无异常方可入校。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入校人员,一律按照包头市土右旗疾控中心最新的防控要求进行隔离、留观和核酸检测。

二、进一步落实全体教职工核酸检测工作

学院于2021年9月8日在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医院及学院医务所两个地点对全体职教工(包括院聘人员)、各部门(单位)临时聘用人员、物业人员及各部门(单位)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经营、服务、施工等相关人员进行统一核酸检测采样工作(具体安排另行通知)。

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学院集中检测的人员,应主动到其他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检测。从2021年9月10日起,所有师生员工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凭证入校。教职工因无核酸检测证明导致脱岗的,按照学院考勤制度处理。

三、进一步落实疫苗接种工作

全体师生员工尽量于返校前完成疫苗接种工作,返校时,需要持疫苗接种单。各部门(单位)要按照“应接尽接”原则,继续对尚未接种疫苗的人员进行教育引导,加大工作力度,不能接种疫苗的需要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。


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

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1年9月3日